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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遇甲醛房如何维权?深圳一法院这样判

更新时间:2025-09-17 09:38: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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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领导决策网报道  租房入住后,若发现室内甲醛超标,租客应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件,为处理此类纠纷提供了参考。

2024年4月,李某与A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下南山区某房屋,约定租期至同年11月。不料入住后,李某及家人很快察觉到室内存在强烈刺鼻气味,并陆续出现呼吸道不适、眼睛发痒等身体反应,其中一位有哮喘病史的亲属症状尤其明显。

同年8月,李某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报告显示,甲醛、TVOC等多项指标不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属于不适宜居住的房屋。李某认为A管理公司未提供符合安全、健康标准的住房,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租金并赔偿检测费用。

庭审中,A管理公司辩称房屋质量合格,并提交了一份2022年9月出具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但法院认为,该报告检测对象为房屋精装修工程,且距租赁期已近两年,无法证明李某居住期间房屋空气质量达标。由于A公司未对李某出具的2024年检测结果提出有效反证,亦未申请复检,法院采信了租客提交的检测报告。

法院认定,A管理公司作为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居住标准的房屋,已构成违约。但李某在察觉异常后仍继续居住至租期结束,未及时退房,也存在一定责任。最终,法院判决A管理公司向李某部分返还租金并支付检测费用。

法官提醒,出租方应确保房屋符合安全与健康标准,尽到全面检查、如实告知的义务。承租方在签约前应仔细查验房屋状况,必要时自行委托检测,并注意保存合同、检测报告、沟通记录等证据。如发现问题,应积极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更新时间:2025-09-17 09:38:0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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