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 >
  •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 门户网站,欢迎光临市县领导决策网,随时随地了解国家,社会最新资讯!
市县领导决策网

中国数字科技研究中心主管

中治沄球新媒体文化主办

  • 网站首页
  • 资讯/财经
  • 市县风采
  • 法治/舆情
  • 普法/科教
  • 生态/环保
  • 文旅/健康
  • 乡村振兴
  • 能源/调研
  • 民生/食品
  • 城乡发展
  • 市县特产
  • 视频/娱乐
  • 一带一路
  • 港澳台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贵州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黑龙江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普法/科教

更多分类

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科教
普法/科教

中山证券涉私募债欺诈案终审落槌:30%连带责任定音,八年诉讼纠葛终落幕

更新时间:2025-10-25 19:25:59   浏览量:

分享到微信

      10月23日晚间,锦龙股份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在与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创新)、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极皓天)等的私募债纠纷中,中 证券需对北极皓天2700万元债务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

      这一结果与2021年南京中院一审判决的“100%连带赔偿”以及2022年江苏高院裁定的“驳回中金创新起诉”均有明显差异。

      这场始于2013年一单欺诈发行的风波,究竟是如何一步步演变为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战的?

      终局:一纸判决为长达8年的诉讼画上句号

      根据锦龙股份的公告,江苏高院就中山证券证券欺诈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书的结果为:一、撤销南京中院(2018)苏01民初507号民事判决;二、确认中金创新对北极皓天享有债权2700万元;三、杨佳业、杨锡伦对本判决确认的第二项北极皓天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中山证券对本判决确认的第二项北极皓天债务,在30%范围内与北极皓天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相较于最初“全额连带”的判决结果,中山证券的赔偿责任大幅度减轻。

     回顾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可谓一波三折。这场诉讼的起点是2017年7月,由中金创新提起。案件的第一次关键判决出现在2021年3月,彼时,南京中院作出(2018)苏01民初507号一审判决,判令中山证券等被告对北极皓天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判决意味着中山证券可能需要对高达三千余万元的本息承担“全额连带”的赔偿责任,对其无疑是沉重一击。

      中山证券对此判决不服,随即提起上诉。2022年5月,案件迎来了第一次重大反转。江苏高院作出了(2021)苏民终2043号民事裁定,不仅撤销了前述南京中院的一审判决,更是直接驳回了原告中金创新的起诉。从“全额连带”到“全身而退”,这一裁定让中山证券暂时摆脱了困境。

      然而,故事并未就此结束。被驳回起诉的中金创新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介入此案,作出了(2023)最高法民再11号民事裁定,决定撤销江苏高院的(2021)苏民终2043号民事裁定,并指令江苏高院对本案进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指令,让案件的最终走向再次变得扑朔迷离。

      经过两年多的等待与审理,也就有了此次江苏高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从南京中院到江苏高院,再到最高人民法院,最后又回到江苏高院,这场数次反转的马拉松式诉讼,终于画上了句号。

      起点:虚假陈述埋下的“祸根”

      这场持续八年的诉讼,根源要追溯到2013年北极皓天的一次私募债发行。时间回到2009年12月,北极皓天注册成立,为了解决融资问题,该公司在2012年决定发行私募债券,并聘请中山证券担任承销商。

      2013年3月,在由中山证券负责的《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北极皓天进行了严重的虚假陈述。该公司不仅隐瞒了其当时“尚未建成投产、尚无销售收入和利润”的重大经营事项,还提交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等材料,以此骗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备案。尽管备案金额号称不超过1亿元,但最终,该期债券仅实际募集到2700万元资金,认购方为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资本)。

      2016年9月,该债券到期,但发行人北极皓天未能按约支付本息,构成了实质性违约。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违约前的三个月,即2016年6月,原持有人嘉实资本与中金创新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中金创新以2635万元的价格受让了这笔面值为2700万元的债券。

      在追索债务无果后,作为新债权人的中金创新于2017年7月正式提起诉讼,将北极皓天、中山证券等一并告上法庭。中金创新的核心诉讼理由是,作为债券承销商的中山证券,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未能核查出《募集说明书》中存在的严重虚假记载和重大信息遗漏。中金创新认为,在明知或应知发行人、担保人情况存在严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下,中山证券仍进行承销,直接导致投资人遭受了巨大损失,故中山证券应对北极皓天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也正是这场长达八年诉讼的真正起点。



  更新时间:2025-10-25 19:25:59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篇 : 守护零花钱:识破网络陷阱的青春必修课 下一篇:货车司机在高速服务区猝死,妻子:跑车4个月只回过家2次,“女儿即将考大学没想到他走了”
  • 关于我们
  • 网站介绍
  • 版权声明
  • 人员
  • 联系我们
 中治沄球(北京)新媒体文化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备案编号:京ICP备2024102329号-2 | 公网安备1104020252002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B2-20251658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字第31499号
主办:中治沄球(北京)新媒体文化有限公司 |
  • 15313286889 400-1191-838
  • 二维码
  •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