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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域市县领导决策网报道 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施行以来,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该法律首次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为保障集体资产安全、维护农民成员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当地率先完成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登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介绍,通过发放登记证书,村集体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时具备了合法身份,有效解决了以往签订合同、申请贷款等方面的主体资格问题。
法律实施后,各村集体建立了更加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在江苏省沛县,各村镇通过清产核资,明晰了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并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当地还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财务公开模式,确保集体资产运营透明化。
多位农业法律专家指出,该法不仅强化了集体资产管理,还明确了成员身份确认、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专家表示,这为预防基层微腐败、化解集体资产纠纷提供了制度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也注重因地制宜。在山区较多的福建省,部分村庄将茶园、竹园等特色资源纳入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在沿海地区,一些村集体则重点规范了滩涂、海域等资源的承包经营。
随着法律深入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逐步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指导各地做好法律落地工作,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